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是梧州市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是各类精神疾病、神经症、癫痫病、老年性疾病、心理疾病与障碍等病人预防、治疗、康复、社区医疗保健服务为一体的市级二级专科医院,承担梧州市精神卫生科研教学培训及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设置专科病床150张,现有职工200多人,卫技人员占85%以上。设有院办、党办、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信息科、总务科、财务科、药剂科、心理科、精神科、综合科、检验科、预防保健科等23个科室。在市区开设多个综合门诊、社区药物维持治疗中心,方便市民群众就医看病。
近两年来,在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中,医院党支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的战略方针,该院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抓手,积极落实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各项重要标准,狠抓医院内部各项制度及目标责任的落实,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通过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建设,院容院貌、医疗护理工作、行风建设、员工文明素质、医院文化建设等均有显著提高,医疗服务环境更加和谐,各项医疗服务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该院先后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全区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先进单位”、“梧州市文明单位”“梧州市艾滋病防治先进单位”、“梧州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第三周期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单位”、“梧州市五一劳动奖状、“梧州市绿化达标单位”等荣誉称号。2011年,住院人数950人次,门急诊量36184人次,平均床位使用率达92%,医疗业务总收入1027.4万元。各项业务指标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2010年12月中旬,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梧州市召开全区创新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经验推广会,该院作为会议唯一现场参观点。区人民政府梁胜利副主席、市政府王凯市长等上级领导对医院创新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及优美舒适的就医环境给予了高度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