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 三级甲等
  • 专科医院
  • 国营
别名: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精神卫生中心
电话:
021-64387250(总机)
地址:
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

就诊医院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就医流程

  • 1

    门诊导诊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门口有咨询医生,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目前的情况的话可以先将自己的情况大致说明,咨询医生会告诉你需挂什么科。

  • 2

    挂号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到院或网上预约挂号。

  • 3

    候诊

    根据挂号找到相应的科室地址,排队就医。

  • 4

    交费

    拿好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生开得相应检查单,到交费处交费。

  • 5

    检查、化验

    来到医院检查、化验相关地址,等待检查,如不是马上有结果的注意询问取结果的时间和地点。

  • 6

    治疗

    拿好相关检查结果,回来科室地址,将结果交于医生,医生会做出相应诊断和处理措施。

注意事项

入院流程

一、医生根据病情开具入院申请书、告知书和风险评估单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交由患者家属(法定监护人)陪同患者,带好患者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到入院室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二、病员家属(法定监护人)填写:

1. 入院单

2. 入院须知签字:如为老年病人还须填写:老年病人住院监护人(家属)知情同意书签字。

三、交付住院押金(均含伙食费1000元,不含自费药品费用,此费用另行交纳)

1. 在职医保押金:3000元

2. 退休医保押金:2000元

3. 自费病人押金:9000元

4. 失业、无业、居民及城镇医保押金:4500元

5. 特需病房押金:四人间:10000元     单人间:20000元

6. 离休干部:出具就诊红卡、市医疗保健委员会同意住院单。

四、交付社保卡(必须交医疗保险金)

五、特需病房和老年病房因治疗管理需要及床位限制,需病房医生来筛选符合特需病房和老年病人管理和治疗病员。如不能及时入院,先登记,有床位后通知再来住院。

六、手续办理办理完毕后,由入院室工作人员陪同病人及家属一起进入病室。

会客探视时间:星期二至星期日    下午15:00 — 18: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