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症相关性青光眼一般治疗
一、治疗:
1.药物治疗:
1)扩瞳药:治疗不论是否同时合并青光眼的急性虹膜睫状体炎,局部应滴用扩瞳-睫状肌麻痹药,以预防或拉开虹膜后粘连,避免瞳孔缩小引起的闭锁。可增加葡萄膜-巩膜外引流,促使血-房水屏障稳定,有助于降低眼压以及减少血浆成分渗漏至房水。同时亦可减轻睫状肌痉挛,减少患者的疼痛及不适症状。
2)皮质类固醇类药物:炎症引起房水引流阻力增加,局部短期内使用激素可改善房水引流。如炎症合并青光眼持续数周后,青光眼多为需要解决的问题。应首先考虑是否为激素引起的青光眼,典型的激素性青光眼发生在用药后7~10天,但也有更早发生的病例。如果考虑到有可能发生,应将激素减量或改用较少引起青光眼的激素,如0.1%或0.02%氟米龙(Fluorometholone)。采用激素治疗葡萄膜炎降低眼压时,应考虑房水分泌与房水引流两方面的作用,激素可抑制睫状体炎症,使睫状体分泌房水功能恢复正常;如果炎症破坏了房水引流通道,房水分泌功能正常后,可能会出现不是因继发于激素所致的引流道阻塞,而引起眼压升高。但若因小梁网炎症引起的眼压升高,经激素治疗后房水引流功能得到改善,眼压可恢复正常,因此,眼压代表房水生成与流出间的平衡,亦间接反映葡萄膜炎症的状态。
3)非甾体抗炎治疗:全身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物(如双氯酚酸、吲哚美辛等)在行葡萄膜炎并发性白内障手术后,可能减轻炎症反应。这些药物仅可用于轻度炎症,但与激素同时使用不是适应证。
4)免疫抑制药:由于激素的副作用限制了在葡萄膜炎的应用,对某些严重的可威胁视力且合并了全身病的葡萄膜炎患者,可考虑使用免疫抑制药,但在使用前应仔细考虑其副作用及权衡其利弊。
2.抗青光眼药物治疗:继发于慢性虹膜睫状体炎的眼压升高需用房水生成抑制剂治疗,包括局部应用β受体阻滞药、α2受体激动药和(或)全身或局部的碳酸酐酶抑制药。一般禁用缩瞳药,因可引起疼痛、眼前节炎症加重以及增加后粘连,造成完全性瞳孔阻滞(虹膜膨胀)。
3.手术治疗 药物治疗后眼压不能控制合并青光眼的慢性虹膜睫状体炎,应针对房水引流受阻的机制进行手术治疗。
1)激光治疗:瞳孔阻滞(如虹膜膨胀)病例可行激光虹膜切除术,但若在急性炎症时,由于纤维蛋白及炎性细胞存在,往往激光虹膜切除孔易被堵塞,而需行虹膜切除手术。对继发于炎症所致的青光眼,术前应作虹膜角膜角镜检查以了解虹膜周边前粘连的情况,如已存在广泛虹膜周边前粘连,不宜采用激光虹膜切除术,因术后可激发炎症而加剧眼压显著升高。
经巩膜激光睫状体光凝术可用于进行性继发性青光眼视神经损伤及视功能差的患者,但术后可加重眼内炎症而使葡萄膜炎加剧,或导致眼球萎缩。
2)常规手术:葡萄膜炎继发性青光眼行滤过性手术易于失败,术前控制炎症的重要性有时不能过分强调,因为青光眼性视神经损伤对患者视力威胁很大,故不可能在术前完全控制炎症才行手术。但必须注意术前及术后需加大抗炎治疗,手术操作中亦需局部应用抗代谢药物,如5-氟尿苷、丝裂霉素C,对治疗高风险度的患者以促进手术成功。
房水引流物植入术治疗炎症继发性青光眼成功率,较小梁切除术优越,近年来虽有些报道,但还需继续积累临床资料。
3)睫状体破坏性手术:睫状体冷凝术、经巩膜激光睫状体光凝术及超声波睫状体破坏术,均可用于治疗炎症所致的难治性青光眼,破坏睫状体上皮分泌房水功能,降低眼压,但术后可发生眼球萎缩。
二、预后:
1.迅速控制炎症,眼压可望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