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体爆裂骨折一般治疗
一、治疗
除一般性急救及治疗措施外,应依据以下伤情进行处理。由于其属于不稳定型骨折,在前柱和中柱遭受破坏的情况下,后柱也易同时受累。因此,既往通过后路固定融合的认识已受到挑战。因为,后路手术因不易获得有效的减压和固定而易使治疗失败,多需附加另外的手术。因此,目前大多数学者主张采取前路减压+融合+钢板螺钉固定术。实际上,这种带有垂直的暴力所致的严重不稳定型骨折更需要前路减压及固定术,而不是后路固定。后路固定失败的原因主要是:
1.椎体前方骨折使前纵韧带及纤维环前部纤维与椎间盘断离(前柱)。
2.椎体向后移位易引起后部纤维环纤维及后纵韧带破裂(中柱)。
3.如同时伴有双侧关节突关节松动、位移,或是椎弓根或双侧椎板骨折,后部稳定性则几乎完全丧失(后柱)。
反之,当颈椎出现这种Denis三柱损伤时,应当采用前路手术。后路固定仅作为加强,可靠的固定还是前路3个节段的钢板螺钉或是人工椎体植入。骨质缺
损少者,也可选用Cage植入内固定术,这种手术可以从前方切除损伤的椎间盘,并完成椎体间植骨;术后支具固定3~4周,一般3个月可融合,此时应拍摄屈伸位X线平片以证实融合的可信性。
(1)无脊髓损伤者:宜选用颅骨持续牵引3~5周,而后更换头-颈-胸石膏固定4~6周。亦可采用Halo支具进行牵引与固定。为使患者早日重返社会,也可选择手术疗法。
(2)伴不完全性脊髓损伤者:在综合疗法(脱水、保持呼吸道通畅等)实施下,先行牵引疗法;如神经症状明显减退或消失,按前法处理;如神经症状加重、无改善或恢复到一定程度即停滞不前时,应采取前路切骨减压术,并辅以植骨融合或内固定术。在手术操作时务必小心,切勿使骨片进一步向椎管内移位,以防由不完全性瘫痪转变成完全性瘫痪。
(3)伴完全性脊髓损伤者:其多属颈椎完全性损伤,若无更为严重的并发伤,应待病情稳定后及早施术(以前路手术为佳),行切除碎骨片、减压及固定术,并恢复颈椎的稳定,以有利于患者的早期活动、护理及康复。
(4)晚期病例:对椎节失稳者,宜行椎节融合术;其中伴有不完全性脊髓伤的患者,多需行前路切骨减压及撑开植骨融合术。对完全性瘫痪病例,主要是通过根性减压及上肢手术重建手腕部功能。此外尚应注意防治并发症,除一般并发症外,主要是肺部坠积性肺炎及褥疮等,应及早加以防治。
二、预后
其预后明显较前者差,尤其是颈椎椎管狭窄合并严重脊髓损伤的病例,多难以获得完全恢复。对脊髓横断性损伤者,主要是预防并发症、重建上肢功能及进行康复疗法。